日前,有韵怡湾业主发贴称韵怡湾小区没有绿化,开发商粗暴无理。该业主说,开发商对外扬言,谁违背了他的意思,他就敢给业主断水断电;业主们要是维权,他就喊打喊杀或者恐吓。业主认为:我们用血汗钱买了自己的房子,我们才是业主,难道还要我们一切都听从开发商的?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 而根据日前颁发的《物权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而且小区选聘和解聘物业公司,不一定要设立业主大会之后才能决定。业主对物业企业服务不满意,只要经过“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就可以炒掉物业公司。 业主表示,将会团结一致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要时将会运用法律的武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