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料
读者李女士:拱北花苑新村管理处近日将中珠大厦门口的广场建成停车场,并竖牌“禁止行人通过,否则后果自负”,请问小区管理处有权圈地收停车费吗?行人通过后果自负,到底是什么后果?
核实
记者近日来到中珠大厦门口广场,广场停车场的出口处,有两个起落杆,旁边贴着告示“道匝出入口处严禁行人通行,以防意外发生。强行通过,后果自负。花苑新村管理处示。”花苑新村管理处保安班长告诉记者,中珠大厦门口这个停车场和花苑新村管理处一样,同属中珠物业管理公司。今年元旦开始,根据公司分工,该小区和这个广场的物业管理都由管理处负责,所以停车场收费也由管理处执行。而出这样的告示,是因为一车一落杆,他们担心行人不注意走过起落杆发生危险,才出了这样的告示,实在没有别的意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