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份,广州市长就力促房价“降下来”公开表态,“有能力、有信心”,结果接下来的公布的统计数字表明,广州的房价的确降下来了。可市民对此并不满意,政府有意把统计范围扩大,导致房地产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区把房地产发展超前地区的房价“拉下来”了,从而从统计表上看似乎是降下来了,其实不然。因此还导致了一场房价统计之争。 本月,媒体报料说深圳关内的房价(均价)达到14000多元/平米,且环比、同比双双创新高,在一线城市涨幅超过两位数,领涨全国。紧接着就有人说,八部委已经提前启动全国摸查房价方案,且首站直达深圳。第二天,深圳国土局和房产局有关负责人出来说话,否认此事,称其“误读”文件。八部委的检查组究竟来没来,我不知道,可深圳市长坐不住了,利用一天时间全市调研楼市,并召开形势座谈会,强调“高度关注普通民众住房问题”。 孩子不听话,在外面闯了祸,说明孩子本身“素质”有问题,侵犯了某些“规矩”,破坏了他人“利益”,所以受到谴责首当其冲,而其次就要追究大人或监护人的“责任”问题了,孩子不懂事,难道大人也不懂事吗?中国有句古话:“子不教,父之过也”即谓其理。 因为涉及“没有房,你就不可能入××市户口,你的小孩就不可能享受市民待遇就读××小学、中学”、“没有房,你就别想娶老婆”、因为涉及“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因为涉及“安居乐业”……房子已经不是遮风避雨之所,在中国的户籍政策和传统观念里,房子涉及太多的“民生”问题,民生不保,社会不安,政治不稳,而这也可能是中国特色的一个新注解。 在一个法制化程度还不健全的领域,若涉及到政治问题,可大可小,作为一方地方官,维护和保证人民群众的利益,关注民心、体察民意、了解民情、解决民忧这是职责所在,也是政府赋予他们的权利和义务。住房问题是民心问题,“房价上涨,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政府对此不能坐视不理、不能无所作为、不能无动于衷”(引自《深圳特区报》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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