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法院法警将毕丽娟带上警车,毕丽娟曾以漫骂执行干警和以死相胁的方式,抗拒执行达6年之久。花法宣 摄 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实习生 仰双全 通讯员 花法宣) “法警,上!”随着执行法官一声令下,花都法院几名法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拒绝执行判决达6年的“老赖”毕丽娟牢牢控制,带上警车,并宣布对其司法拘留15天。 2000年10月,花都人邹某以29万元的价格向毕丽娟的前夫买得位于狮岭镇东升中路的一间商铺。在离婚纠纷中,该商铺经法院判决各占1/2。邹某付款后,很快办理了所购商铺的房地产权证,并于当年底出租给他人。 但商铺出租后,租户杨某的经营遭到了毕丽娟的阻拦、威吓,多次勒令杨某停止使用立刻搬出,随后干脆强行占据该商铺,又以主人的身份出租给他人。邹某一气之下于2000年12月将毕丽娟起诉到花都法院,要求返还商铺,并得到法院的支持。 但在判决生效后,毕丽娟一方面屡屡无理申诉(均被驳回),另一方面在商铺上加盖了三层楼房,用作自住和出租。邹某于是在2001年3月申请花都法院强制执行。 但在长达6年的时间里,毕丽娟一直拒不执行,还多次漫骂执行干警,威胁说:如果强制执行就自杀,导致法官顾忌多多。然而,法院的判决不能成为一纸空文!花都法院决定强行拔掉这颗“钉子”。为避免发生事故,法院一方面邀请人大代表及相关人士到场见证,同时通知毕丽娟的女儿和医生在场做好准备,最终顺利地成功执行。 花都法院执行局相关人士昨日对记者表示,法院不可能任由当事人耍赖和威胁而停止执行,该强制的,必须强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