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龙洲湾4幢楼下大堂空置建筑,开发商原规划说明为管理处和居委会所在地,后经开发商改建成为高低压电配电房。业主经查规划局,属无报建的违章建筑。严重危害业主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2、小区原规划并无规划垃圾房坐标,现开发商未经规划局同意,私自把垃圾处理房建于停车场入口处,属违章建筑。
3、据龙洲湾9幢业主反映,由搬进小区至今已3年有余.开发商一直以各种不合理理由不为该幢业主办理房产证。损害业主合法权利。
4、违反入伙协议,在小区入伙3年不开通煤气管道和红外线监控系统,严重欺骗业主,欺压业主权益。
现在龙洲湾业主经采取行动自主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在小区高挂“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坚决维护业主合法权利”、“强烈要求办理房产证”等长的、短的、大的、小的、红的、黄的横幅来宣泄对开发商的漠视行为的不满,及争取大众关注,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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