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25日,南京市政府出台了一惊人之举:在其出台的房价调控细则中,明确规定了要限制开发商利润;并推行政府主导价和“一房一价”核价政策。该细则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净利润率被界定为3%;普通商品住宅的净利润率为8%。 此举被视为政府运用行政手法来干预房价暴涨的有力手段。但是1个多月过去了,“一房一价”对高房价起没起到抑制的作用,开发商的利润真正被压缩到政府所规定的合理范围之内了吗?答案是否定的,甚至因为推行政府主导价和“一房一价”,反而助涨了南京房价。 首先来看开发商的利润真的被控制在政府想要控制的范围之内了吗?政策中明确规定:经济适用房利润率控制在3%,普通商品房利润率控制在8%以内。但是在实际操作环节中,是由开发商向物价管理部分申报项目开发成本,然后物价管理机构根据申报成本加上合理利润,给开发商提供政府指导价。 由于目前房地产行业成本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因此给物价部门审核房价造成相当大的难度。因此开发商想尽一切办法虚报成本以达到抬高销售价格的目的。因此经常出现18层房子的土建成本比50层房子的成本还高;还有开发商甚至把地上机动车位建设费、会所、门卫、居委会建设费用全部计算进商品房成本。通过上述操作,开发商的“帐面成本”大大得以提高,即使账面上的利润率只有8%,其实际利润永远大于8%。 其次对于施行“一房一价”,其实质就是卡死了开发商在销售楼盘时随时涨价的可能性,因此开发商对与此项政策的施行就带有明显的抵触情绪。根据新政规定:开发企业要拿到物价局对房价的批文、商品房价格审核联系单和商品房备查价目表三项文件并审核通过后,才能到房管部门领取销售许可证,这个时候才能对外销售。 因此,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开发商为了抵制新政,干脆就罢领销售许可证,来一个捂盘不卖。因为按照南京市的相关规定,开发楼盘在领取销售许可证之后拖延销售或故意不出售房屋,房管部门才能对其进行查处,但如果开发商不领取销售许可证而捂盘,有关部门则无权干涉。这就是为什么开发商敢捂盘不售的最重要原因。 还有一项拖延手法就是销售证以“大”化“小”,比如一个开发项目总共有2000套房子,按照常规拿2个销售证(1个销售证1000套房子)就可以了,但是新政面前,就多分几个销售证办理,1个销售证只包含400套房子,这样就人为就延缓了一定时期市场的供应量,同时也给开发商创造了阶段性涨价的空间。 开发商捂盘、销售证以“大”化小,导致的最直接后果就是市场供给量严重“缩水”。根据相关部门统计:在5月30日—6月5日期间,全市商品住宅新增上市量仅为10.22万平方米,与前一周的24.78万平方米供应量相比大跌60%。 在上述两方面因素下,近一个月以来,南京房地产价格丝毫没有出现价格停止上涨的迹象;同时由于供应量的大幅度缩水,这给南京普通市民造成房源紧张、价格不会上涨的假象。于是再次出现连夜排队、疯狂抢号、销售火暴的情况。 “一房一价”的施行,非但没有降房价或稳房价,在一定程度上还助涨了房价的上升。这就需要我们的政策制定者们好好反思一下,为什么我们出台的政策总是能够让开发商或既得利益集团的人钻空子,不但让政策失去应有的调控效应,甚至利用政策的不规范、不全面的地方谋取更多的暴利。什么时候我们出台的政策能够不顾此失彼,能够真正对市场调控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