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收楼业主可索要违约金
出处:珠海信息港  日期:2007-07-27 【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近日一位业主发贴称新世界海滨花园三期尚未竣工,请各位业主按合同索要违约金。

        该业主近日前往新世界收楼,在签收楼协议时竟发现开发商无法提供《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从物业得知由于天气原因三期并未于合同规定的5月28日竣工,直至7月7日,三期仍在铺设消防管道,现场地面一片狼藉,看楼十分不便。

        根据合同规定,收楼时开发商必须提供《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否则必须承担以下赔偿责任:60日内按延期天数向业主每日支付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超过60日则支付已付款10%的违约金,业主有权解除合同。

        从物业了解到,没有《质量保证书》意味着房屋尚未通过有关部门的检验,因此业主提前收楼具有一定风险。

        由于新世界业主大部分不在珠海本地,开发商编造谎言,打电话欺骗业主说由于收楼人太多,物业忙不过来,请几个月后再收房,其实是瞒天过海,企图逃避违约责任。更让人气愤的是,在业主揭穿真相,提出违约索赔后,新世界公司仍然编造借口,避重就轻,不愿按合同履行赔偿。对于一家大型知名地产公司,这种行径令人震惊和不齿。据一业主透露,其家人在北京买房时,也遇到了延期交楼的情况,而北京的开发商主动发出了延期通告并承诺在交楼时支付违约金,相比之下,珠海新世界在公司名誉和诚信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另外,请广大业主仔细阅读《认购合同》中有关物业费的条款,物业费也应延期征收。

        请在收楼时注意《物业协议》中的霸王条款,比如开发商有权对公用设施进行建设、改建、拆除等等。在业主购房后,小区是全体业主的共同财产,物业公司仅受雇于业主提供服务而已。然而,物业公司自定的条款显然将业主置于不利地位,如果业主盲目签约,则后患无穷,比如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在小区设置强辐射通讯基站,拆除绿地改建停车场,修建地下收费停车场等等。业主在签约时有权提出相关修改意见,因为任何协议都是双方经过共同协商达成的,而不是一方写好印好,另一方被动接受的。

        请广大新世界三期的业主团结起来,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

[进入话题讨论]

[编辑:懒人屋]
回到顶部】【打 印】【关 闭
热门新闻排行榜
热门评论排行榜
图片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