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本报刊发了《电力增容工程屡受阻》一文,由于一些居民担心配变有电磁辐射污染,阻挠电力部门进行增容等电力改造工程,从而导致一些小区出现电压不足、高峰跳闸的现象。昨天苏州供电公司称,省环保厅有关专家说,经过多年的试验,发现输变电设施所产生的工频电磁场对公众的影响,其实比某些家电所产生的电磁辐射还要小。 日前,《江苏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已处于审议阶段。草案明确,所谓的“电磁辐射污染”,是指电磁能量或者强度超过国家电磁环境保护标准。也就是说,尽管电磁辐射随处都有,但只有超出国家规定的标准才构成污染,才必须采取防治措施。 从建设规范及环保角度考虑,国家对变电站的电磁场制定有相应的标准:居民区工频电场限值4千伏/米,这一标准比欧洲标准化委员会提出的8.333千伏/米、英国的12千伏/米远为严格。去年5月,南京市环保部门曾经实地进行了小区周边电磁场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正对变电站20米左右的3个不同点测出来的电场强度远远小于4千伏/米的国家标准。 [进入话题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