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业主称在办理装修手续时发生了一件匪夷所思之事,损失了1000元。现提醒大家办理金钱手续务必提高警惕。
2007年3月30日应物业要求,该业主向物业一位姓张的女士交纳了3,000元装修押金。2007年6月4日办理退费手续时,物业告诉只能退2,000元押金,且告知从未收取过3,000元数额的押金。经仔细观看开具的收据,发现张女士(此人已于5月15日光荣地从物业退休了)用书法家的方式将大写金额“贰”进行了令人匪夷所思的书写变化,使之与大写“叁”相近。经他人仔细观看,发现收据中除这个大写的所谓的“贰”进行了有悖书写习惯的书写变化外,其余字体均按照正常的笔体进行书写。
在此特别提醒广大业主,在办理有关手续时,务必按正楷字体书写大小写金额,并认真细致的查看,以免让居心叵测之人钻了空子,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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