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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森林公园。类似香港的郊野公园。目前不少城市郊区已有一些,但一般规模小,档次低,且缺乏文化教育内涵。可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开发、利用或改造,以建设成综合性的森林旅游区,使之成为市民休闲避暑的胜地,并可划出专题园区供人们栽种各类(结婚生子、银婚金婚、生诞寿辰、开业晋级等)纪念林。如珠海市区的板樟山、凤凰山、斗门的黄杨山、东区的一些岛屿等均可建设成为独具特色的森林公园。 3.7 民俗观光村。选择具有地方或民族特色的村庄(如会同村或开远的雕楼等),稍加装修,提供过夜的农舍或乡村旅店之类的游憩场所,让游客充分享受农村浓郁的乡土风情和浓重的泥土气息,以及别具一格的民间文化和地方习俗。可推出双休日“住农家房,吃农家饭、干农家活、享农家乐”的系列活动,必定大受城市居民的青睐。 3.8 民居农庄。北京郊区有些村庄已成为城里退休人员的“新居”和“教授村”、“艺术家村”。这些城市人在林间散步,呼吸着农村新鲜空气,栽种上蔬菜果树,雕刻出艺术作品,过着宁静淡泊,无噪音、无污染的世外桃园式生活。珠海城市规划总体定位为成功人士选择的最佳居住地,适当建设一些独具特色的民居农庄,定会成为都市人成功人士的抢手货。 4 珠海发展都市农业应注意的问题及对策 4.1 都市农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经过近几年的建设,我省的都市农业点越来越多,初步具备了一定的规模。但与其作为珠三角城市群,特别是珠广深和港澳等大都市的需要相比,均处于起步阶段,仍存在不少问题。 4.1.1 目前,由于缺乏必要的政策引导和法规规范,一哄而上,一些经营者过于偏向观光游乐开发,农业内容偏少。这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了发展都市农业的方向。 4.1.2 都市农业范围广、类型多。但总体规模小,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有些市民农园缺乏规划设计,停车场、洗手间、工具房、休息室及其他必要的公共设施过于简陋,园区杂乱无章,绿化美化明显不足。无法满足承租者的基本要求,游客逗留的时间亦短。 4.1.3 都市农业特别是市民农园管理法规还不健全,盈余分配,权利义务,风险分摊等问题尚未理顺。其他项目亦多以乡村自主开发为主,经营者素质相对不高,管理亦不够规范。从经营效果上看,农园规模过小,水果成熟期集中,影响游园时间和游客兴致;而节假日游客过多,又给管理带来困难。因此,受自然气候条件、农事季节性的影响,都市农业淡旺委的差异较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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