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廉租房资金需铁腕来保障
出处:珠江晚报  日期:2007-10-31 【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为让低收入家庭也能安居,广东省将出台一系列措施保障廉租屋资金来源,各地必须将土地出让净收益的至少10%,“专款专用”于廉租房保障支出。此外,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也必须全部用于廉租房建设。(广东将用一成卖地收入建廉租房

    对不少低收入群众而言,廉租房是实现“住有所居”的保障和希望。

    然而,廉租房建设的现状并不令人乐观,尤其是资金问题,已经成为推进廉租房建设的一大瓶颈。有数据显示:2006年,全国开工建设和收购廉租住房5.3万套,建筑面积293.68万平方米——仅完成计划的三分之一左右,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财政预算安排资金不足。

    建设部对2006年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情况的通报显示:166个地级以上城市未明确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比例;绝大多数城市还没有开始将土地出让净收益实际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

    在各地土地出让金额“节节攀高”的今天,按人们的设想,筹措廉租住房资金,恐怕并不是很大的问题,但为何就偏偏成了瓶颈呢?“究其原因,还在于我国各级政府的土地收入是投资扩张的主要驱动力。现在要把这笔用于发展的钱,转到住房保障上来,多少有点心不甘、情不愿。这也是迟迟不愿意明确‘比例’的主要原因。”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学术委员会主席陈祥福曾对媒体如此分析说。

    以人为本,住有所居是社会建设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我看来,将土地出让净收益按比例“专款专用”于廉租房建设,应该成为对执政一方的领导干部考核的关键指标,更需有铁的手腕、制度来保障专项资金的投入、使用,从而让更多的廉租房“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编辑: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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