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总理2007年11月19日在新加坡国立大学演讲是表示“建设经济适用房,大多数是面向中产阶级的,他们中有许多工资也不是很高。在中国,经济适用房户均面积90平方米是比较适当的,因为中国人多地少,对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政府应提供和保障土地的需要,当然(这些)土地也要节约和集约使用”。 但是另外比较一下,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2007年1月23日在北京举行的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改进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主要供应低收入家庭,完善购房人退出机制”。 又是一个中国式的“经济适用房迷局”。 中国的住房保障体系一直在摸着石头过河,从九十年代取消福利分房,政府计划将住房全面市场化失败后,到经济适用房推出不限制购买人群,到年初的建设部表态加大力度进行住房保障,到“两限房”推出,究竟如何进行一直没有最终定型,很多人都在问,最低收入人群保障了,我们怎么办?我们的住房谁来管? 中产是一个社会的庞大群体,中等收入的群体也分为若干层次,如果一个家庭年收入低于45300元具有购买资格的话,那么很多人问“我的收入是每年5万,在北京我该住哪儿?”,所谓的“夹心阶层”就是指中产阶层中的低收入者,所以住房保障不应用严格的收入标准一刀切,应参照香港“居屋”的申请一样,从最低收入的人起算开始排队,按照每年的市场价格、政府的财政负担能力、回购水平等综合因素来决定保障对象数量,这才是合理的指标和体系。 但愿温总理不是口误,并真的开始让“经济适用房大多数是面向中产阶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