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作为中国最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冯仑眼中开发商学习的好榜样。在拿地这个环节上无疑也值得其它开发商们好好学习一下。 就我所知,无论万科是在成都拿地,还是在深圳拿地,虽也遭遇过媒体的质疑,但由于其前期就已经预见到拿地的法律和政策风险,因此,万科常常是未雨绸缪地事前做足了“功课”。例如,据说在成都拿地时,就跟当地的土地储备中心签订了合作储备协议,由万科出资进行拟出让地块的收储、报批,并且由万科事先与收储中心确定了万科保证受让的价格,但约定可以允许其它人与万科一起参与竞投,如万科未竞得该地块,政府除了要返还万科的出资外,万科还可以按约定的比例享有该地块拍卖的地价款的溢价分成。除此之外,万科十七英里项目的拿地也是这方面的典型。万科在明知深圳市已于2000年开始严格禁止东海岸开发的情况下,却与两家神通广大的公司合作,先由他们取得深圳市相关部门的许可,而后再由万科与国土部门签订出让合同,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而万科为此宁愿让出上亿元的开发收益给合作方,做为万科“合法”取得该地块开发权的对价。 纵观万科以上两个项目的拿地方式,他们都十分注重合规,都十分注重避免开发商拿地的“原罪”,即便上述拿地的“内幕”被媒体曝光,万科依然可以进退自如。我想,这就是为什么在《南方周末》曝光了“万科·十七英里”地价疑云之后,项目仍然可以继续进行,并且顺利开盘,演绎出轰动一时的客户砸毁售楼部事件。 而回过头来看碧桂园,在现已曝光的其与政府储备机构签订的合同及补充合同中,赤裸裸地写着定价、返还、税费包干、用地性质、规划指标协商等诸多与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全相违背的内容。这些白纸黑字,无论地方政府如何护短、如何自圆其说,都只能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越描越黑。 所以,对于愈演愈烈的碧桂园“土地门”事件,究竟会以什么的方式收局,就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