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建设部、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将正式实施,廉租住房单套建筑面积限制在50平方米以内,将重点保障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昨天回家的路上,收音机里传出一句顺口溜“东村有个张千万,九个邻居穷光蛋,十家合并平均算,户户都能过百万……” 这看似笑话,其实是在讽刺我们的市场数据统计不实和社会发展不平等。近30年的改革开放,似乎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成果:前些日子,有关部门统计我们的平均收入水平已经超过了中等发达国家的平均线,后来,又说,广东省2.5万亿的GDP,已经超过了传统“亚洲四小龙”中的三条小龙。如此种种类类,振奋民心的同时,却掩盖了一个重要事实——史无前例的严重两级分化和普遍性长期性的两级分化的存在。 从区域上看,东西部、南北方、沿海与内地、内地与山区都有着不同的收入,不同的税收,不同的经济表现和地方法规,造成了严重的地区间分化。甚至在同一个村庄,因为权力集中,因为分配不公,还会有人没有解决温饱,孩子上学更是奢望,而村长书记主任家里,却是土皇帝一般的生活。 从产业上看,国营与民营、资源消耗型与加工服务型、垄断寡头与自由市场都存在着巨大的差异。这里边的人民收入差异,也非常明显。 从收入上看,源于行业差异和市场垄断,我们大部分人都在苦苦奉献自己的青春来谋生,农民之苦不用多说了,是很多城里人无法想象的。城里的工人呢?也强不到哪里去,绝大部分30岁以后就没有了市场竞争力,没人愿意雇佣。主要原因不是我们打工仔的本事逐渐变小了退化了,而是源于我们的企业活力没有真正全面激活,他用不了那么多那么高档次的人才,30岁以下的,又便宜又好用,30多岁年富力强的你,少给了你也不干,一个企业有那么几个就够了。与国企电力型、与垄断电信型企业相比,这是源于深层次的企业资源、机制、效益的不平等、两级分化带来的人民收入的不平等和两级分化。 事实往往是这样:我们社会一天没有庞大的中产阶级群体,我们社会的高收入群体只能是特权阶层和因为有特权而垄断市场资源的少数人群,两级分化就会依旧严重,市场消费就会依旧结构性问题严重,房地产市场的问题就会永远得不到解决。收高的人,大部分往往是特权阶层。这些人,不但账面工资高,交通、通讯、旅游、教育等等等等,上公交车亮个特权证明,连4毛钱车票都省了。这无形当中又构成了一份高额的“灰色收入”,与贪污腐败同样数额巨大、不好计算。简言之,“越有钱的人,越很少花自己的钱,所以,他们越有钱”。这种状况,维持了近30年。 长时间的维持上述情况,这些人越来越有钱,就进入了下一个阶段——“越有钱的人,会更轻松的更有钱”,没钱的人以体力和脑力为资本挣钱,有钱的人却可以躺在床上用基本的投资智商就能赚到很多钱,那不是我们靠出卖体力和脑力的人能想像到的。 换句话说,“让一个富人变穷,比让穷人变富要难上10000倍”。同样的体力和智商,因为支配钱得多少,就构成了社会进一步的两级分化。17大报告中说的提高“财产性收入”,符合那些少数拥有“财产”群体的绝对利益,对广大老百姓来说,意义不是很大。因为,财产的基数差距很大,增长几何级数就会更大,贫富差距的速度就会更快,这个差距到了极点,社会体制就会土崩瓦解,重新再来。这是人类社会的最普遍规律。首长提倡和谐社会的深意应该在这里。 大红有些顾左右而言它的意思,长篇大论,从没有提过廉租房。其实不是,廉租房就是建立在这样一个两极分化超级严重且继续扩大的历史事实下的产物。广大公民的住房保障一定要社会买单、国家补助,因为他们是纳税人,理应有相应的保障。住房保障应该是针对收入分配、住房信贷、政府补助的一个系统的公共事业,让大多数的人有“能力”买房,并不意味着直接拿出便宜的房子来直接满足低收入群体的需求。要知道,首长们划定的2、3百元的最低收入标准,是针对几乎特困人群的,这些人是少数,大红也不反对解决,但这绝对不是目下中国楼市的主要矛盾。廉租房,根本不是冲着解决楼市的实际问题去的,杯水车薪的廉租房,建设周期很长的廉租房。实在是应时应景的标语口号,又是一个经济适用房的变异。说实在的,首长们哪个政策执行彻底了,也不至于今天的调控尴尬。 廉租房只能是对愚民们来些心理治疗,让愚民心情暂时愉悦一下。除此之外,就是继续的两级分化,继续的房子涨价,首长们再继续寻找下一个安慰愚民的口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