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斗的2007年就要过去了,我们将迎来充满希望的2008年。回望2007年的房市我们有太多的话想说。1月19日,远在新加坡访问的温家宝总理吐露了自己目前最关注与最忧心的两件大事:中国的住房市场与股票市场。温总理讲要“防止利用房地产进行炒作造成市场混乱”,“提起人民生活,我最关注的是住房问题”。温家宝总理在新加坡的讲话或将成为对2007年房市的总结和对2008年房市工作的安排。 总理要求“防止利用房地产进行炒作造成市场混乱”。实际上房地产市场已经走向了一个混乱的状态,最主要的表现就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调控政策一次又一次地不断地变成空调。在这场猫捉老鼠的游戏中,作为调控主角的地方政府又一次和开发商站到了一起。正像赵本山讲的,猫给老鼠当三陪了。调控的和被调控的联合作局是房价飞涨的主要原因之一,在房价飞涨中,地方政府得到了GDP的增长,官员们也积累了继续向上运动的政绩,而本来就以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开发商更是赚了个盆满钵满。 鉴于2006年出台的多项调控措施需要在2007年了落实,落实就需要时间,因此在2007年国家的调控措施没有2006年那么急风暴雨似的频繁出台。2006年政策效果如何呢?从总理的讲话中可以看出,中央是不满意的,广大的老百姓更是不满意。问题在哪里呢?为了2008年的美好,我们当以史为鉴。 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曾表示,一定要让违法者付出高于守法的成本和代价,但是到目前为止,国土资源部尚没有一次对开发市场的违法事件做出处罚。其实在房地产领域里的斗争基本上都停留在口头上、文字上,动真格的还真有点抬不起手来呢。 今年初,建设部就联合几个部委要求房市调控的责任要各地的一把手承担起来,调控不到位要追究一把手的责任,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听到过有哪为一把手因为房子问题下马,或是被追究,甚至有一位因为房价上涨向老百姓道歉的吗? 要说官员们表态最热烈的时候还是在两会期间,很多地方在两会期间都放了卫星,一些领导人在大会上、在小组讨论中也是慷慨激昂、义愤填膺,好相也是一派嫉恨如仇的样子,着实让人们激动了一阵子,但是像3月过后,雷锋叔叔就走了一样,以后再难听到这样的声音了,人们看到的倒是房价的日新月异。 北京市也要求,要从重从严处理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抓出几个典型案例。“既要处理事,也要处理人。既要处理违法者,也要处理监管者。解决监管者知而不报、知而不管、知而不查的问题。”要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与土地违法违规挂钩,对于土地违法违规多发的区县、乡镇,要严格控制其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此外,还要将土地违法违规情况和当地干部的奖惩升迁联系起来,在干部任用时考虑这方面的因素。其实这些有哪一条能够落实下去?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张新宝就表示,张新宝认为目前我国的土地违法并未得到有效遏制,受现行干部考核制度和财税体制的制约。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普遍偏轻、不到位,产生了极大的负面效应,违法处理不到位,违法者反而得到重用或升迁,刺激了一些政府和部门违法用地。 广州市会科学院课题组的调查显示,该市存在五大强势利益集团,而且扩张趋势逐渐强化。包括垄断利益集团、特权利益集团、以谋取租金收入为主的食利者利益集团、以各种中间收费为来源的灰色收入利益集团、早期完成原始资本积累的优势企业利益集团。课题组提出,造成目前弱势群体贫困化和利益被剥夺的,根本原因就是在由政府主导的一系列社会经济举措的过程中,如拆迁、征地、国企改革等,投资商、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结成联盟,组成最有能力影响政治决策的强势群体,损害弱势群体利益。 典型案例1:碧桂圆零费用取得张家界项目,此地经张家界市土地交易中心挂牌转让,2007年6月6日,碧桂园竞得成功,转让金额1.18亿元。但是有证据表明,在土地挂牌出让前,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政府已与张家界高骏投资公司签订了“秘密”协议。 协议上赫然列明:“该期用地成功出让后,按出让成交价款的25%计土地出让金,该25%出让金的15%部分上缴省政府。甲方将该两笔款项,于竞得者支付完该地块地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给乙方,作为偿还乙方对该地块的投资款和收益及对该地块公建配套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也就是说,该地块上缴给省政府的仅为成交价款的3.75%,即442.5万元。其余的96.25%将全部返还给高骏公司,这基本上是零地价拿地。。 典型案例2:郑州一个号称拥有300亩浩渺湖面的大型住宅社区,没有建设和规划许可证就违法施工,并同当地执法部门抗拒一年之久。在建的8幢高楼平均已建至8层以上,总面积超过了4万平方米。郑州市国土资源局中原分局经过专业测量后又发现,“帝湖花园”项目实际一期占地超过了898亩,超出批准的土地证面积108亩,这上百亩的违法占地都是集体土地。而政府规划的319亩水面,至今只建设了120多亩。 发现这些违法现象后,郑州市国土局在去年就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并作出了行政处罚。“帝湖花园”所在地离郑州市土地、规划、行政执法、建设等部门都距离不远,但就在职能部门的眼皮底下一再出现违规违法行为,相关部门长达一年之久的执法,却为何竟然管不住一个违法项目? 典型案例3:内蒙古乌兰察布市被称为招商引资的“香港商贸城”项目,占地约10万平方米。当地林业部门将这片国有苗圃林地,以每平方米20元的价格(包括各种费用)出让给开发商,出让期为50年。地方政府与开发商还签订了一份离谱的开发协议:免除土地增值税、房产税等7项税和人防费、水电增容费等9项费用。 2003年,香港威豪贸易公司董事长王某提出申请,拟在新区投资兴建“香港商贸城”。威豪公司与原乌兰察布盟林业局签订的协议,以每平方米20元的价格(包括各种费用)占用苗圃林地近10万平方米。而同期商业住宅楼的土地征用费为每平方米100元,仅此一项政府就流失了约800万元。 国家对土地使用和项目开发有着严格的制度规范。然而,在建设“香港商贸城”项目的过程中,林业局、规划局、发改委、集宁区政府、区国土局等多个部门竟“集体违规”,为开发商的项目打造“绿色通道”。有了政府各职能部门的“一路绿灯”,开发商才可能“有恃无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