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身在北京的你,如果年收入10万元以上,你可以过的轻松潇洒,但是三年后的今天,你会发现自己再也轻松不起来。这一切的变化就是房价高涨引起的,当高昂的房价犹如银河系的“黑洞”一样,让你的财富瞬间被吸收并化为无形,昔日潇洒无比的城市白领甚至中产阶层在房价面前不得不低下高昂的头。 不管你信还是不信,高昂的房价已经成为一个城市财富重新分配的机器。它使那些看来已经是一直脚迈进小康的普通城市百领甚至中产阶层又活生生的拉回到贫困,他们用辛苦换来的“较高收入”成了“过手财富”去填补高房价的“无底洞”,变成了高房价下暴富阶层的“供品”。为了不至于寄人篱下,为了有一个稳定的住所,无奈之下只能成为“房奴”或“负翁”。 在深圳、北京以及上海这样的大城市中,如果户均年收入达到15万元以上,都被理所当然的归入到这个城市的高收入家庭。但是这些高收入家庭在每平米2~4万的“普通房价”面前,他们的财富的“含金量”就被大大缩水。在高房价面前,他们只能被称之为“房价低收入者”。 在国际上,比较合理的房价收入比范围是3~6年,即一个普通家庭的年收入的3到6年即可以购买到一套住房。我们就按照6年的标准,那么中国的高收入家庭6年的收入总额是90万元,那么这个收入总额在北京四环以内能够买到大概50平米的房子,在上海是40平米,在深圳大概只能买到30平米。按照相关标准,按照一个3口人家90平米的居住标准,中国号称最富裕的一线大城市的高收入家庭都未能达到小康居住标准。从住房角度来讲,这些成功家庭无疑是失败的。 当我们的房价让城市的高收入者都只能望其项背时,一个公认的事实就是这个城市买不起房的居民不仅仅包括那些普通工薪阶层,白领阶层和中产阶层也纳入到房奴这个群体。一个谁也不可否认的事实就是“房价低收入者”已经占到城市全部人口的80%。在政府保障住房供应系统中,其保障对象只是针对城市低收入家庭,其保障范围至多只占社会总人口的10%还不到。高房价让80%的人买不起商品房,政府只承担10%人口的城市最低收入家庭,那么还有70%的所谓的中产家庭要么选择穷其一生去购买商品房,要么永远只能选择“群租”,这对给社会做出“支柱型”贡献的白领或中产阶层来讲,谈何公平? 谁都不可否认,高房价是“房价低收入者”的始作俑者。但是我们必须要搞清楚的是,究竟是谁给了高房价滋生蔓延的肥沃土壤,让房地产暴利横行,任由开发商肆意篡取公众财富。当土地权益的真正主宰者和土地使用权垄断者被少数利益集团所掌控时,才有了今天一系列错误或反向的政策,从而直接导致了今天富者越富、穷者更穷的局面。当财富被逆向二次分配时,社会中间阶层成为财富被篡取和掠夺的主要对象。 高房价的残酷“盘剥”,让公众的财富被“重新洗牌”,让已经全面进入“小康”的社会中间阶层重新变为“房价低收入者”。有人说天堂到地狱只有一步之遥,那么城市精英们从“小康”到“赤贫”也在一念之间,房价成为最重要“推手”。中产阶层被寓为社会稳定发展的基石,但是现在这块基石在高房价的风吹雨打之下受到摧残与折磨。基石动摇之日,也就是社会堕落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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