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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不得代收二手房交易资金
出处:北京晨报 日期:2008-01-24 09: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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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地产中介出现卷款逃逸、关门破产等影响二手房交易双方资金安全问题,广州市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代收代付二手房买卖双方当事人的交易资金,交易资金交由银行托管。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所所长史小明表示,二手房交易中,近九成是通过房地产中介机构完成的,相当部分的购房款都会较长时间地滞留在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账户上,有些甚至是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的私人账户,这种情况非常不利于二手房交易资金安全。
[编辑:小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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