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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演发(左一)和他的老年人同伴们正和物业管理公司方面理论 刘演发老人是丽江花园里的明星人物 编者按 广州丽江花园,一个曾被建设部授予“全国小康住宅示范小区”荣誉,并获得“联合国最佳人居环境特别金奖”的住宅社区。但这个社区为广州市民所熟知、甚至具有了全国性知名度的,却并不是其环境的优美或是公共配套的完善,而是这里的业主与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绵延不断的维权冲突: 2002年底,“新南浦路”的修建引起小区业主的大规模反抗,在经过了近半年的波折后,道路开通了,开发商获得胜利; 2004年初,一群年轻的业主精英欲入主由发展商和物业管理公司共同把持的业主委员会,夺回小区话事权。最终亦铩羽而归; 年轻业主失败后,从2004年9月起,以刘演发为首的一群老人,开始和由开发商控制的丽江花园物业管理公司进行交涉。抗争至今仍未平息。 丽江花园的维权运动,被认为是“中国基层社区的第一次民主实践”。但五年下来,进展并不令人乐观,维权运动再次陷入困顿 “无奈?多少会有一些啦。”在广州番禺区丽江花园的家中,75岁老人、“维权明星”刘演发说。 七年前,这个“连过马路都不会违章”的老人,却因拒交物业管理费,两次被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告上法庭。后来,他赢得了官司,成为小区业主维权的“一面旗帜”。在媒体眼中,他是这个有“民主意识觉醒标本”之称的丽江花园小区的“维权先锋”。 两次官司 总面积达一百万平方米的丽江花园,由丽字楼、德字楼、左岸、华林居等十余个各具风格的独立小区组成。1991年从交通部第四航务工程局工程师的位子上退休下来的刘演发,本想在这个幽静的小区安享晚年。1996年,他在丽字楼购买了一套房产。1999年,又在新开盘的华林居购置另一套房产。 2000年,老人所住的楼下空地和房屋被租用做游乐场和饮食店。游乐场终日吵闹让他忍无可忍。在多次找物业公司投诉未果后,老人开始拒交管理费。物业公司将他告上法庭。老人则予以反诉。法院最终判定他补交管理费,但不交滞纳金,诉讼费用也由对方承担。这是他介入小区政治的开始。 在丽江大批年轻业主的维权运动失败后,一次偶尔看报纸,又打破了他生活的平静。2004年9月15日,广州市物价局出台了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的政府指导价,规定有电梯的物业每月收费最高不得超过1.96元/平方米,无电梯的不得超过0.98元/平方米。而在丽江花园的各个非别墅小区中,物管费最贵的达2.76元/平方米,早期开发的没有电梯的楼盘,最低收费也达到2.2元/平方米。 老人一看,觉得不对劲,便拿着报纸到物业管理公司讨说法。结果是碰了一鼻子的灰,物管的人根本不理会他。 同样遭遇的还有刘广生。这位原国家医药管理局专家组组长住的房子是以儿子的名义买的,但物业管理费一向由他承担。当他来到物管公司办公室讨要说法时,“他们当时的态度很粗暴,完全没有商量的余地。” 很快,刘广生串连起一批经常一起打牌、锻炼的老人,并自己印刷了一批宣传材料张贴散发。2004年底,刘广生、刘演发和其他几个老人组织发起维权小组,发出了从2005年开始拒绝按旧标准交纳物业管理费的倡议,并征集了300 0多住户的签名。 2005年1月,刘演发像以往一样来到物业公司交费,不同的是,他没有像以往那样掏出280元钱。“我要求按照广州市物价局规定的指导价交纳物业管理费。”依然是个软钉子。 3月23日,刘演发再次来到物业公司,这次他的身后还有20余名业主。虽然他们的要求再次被拒绝,但其中很多人已经开始拒绝交物业管理费。 2005年6月7日,丽江物业管理公司以拖欠物业管理费为由,将刘演发及其妻子周锦冰告上番禺区法院,一同被告的还有另一位维权老人黄丽全。 一审结果出来,法院判决物管公司按照政府指导价收取业主物业管理费,老人们赢了官司。收到判决书,刘演发掩饰不住喜悦,“法院判决要他们遵守政府指导价,我们觉得很公道,钱多少是次要的,关键是政策能在丽江花园得到落实。” 老人觉得目的达到了,物管公司却不服。再上诉至广州中院,要求刘演发等3人“清缴2005年7月1日至9月3 0日的‘一费统缴’管理费855元,滞纳金22.9元;2005年4月1日至9月30日的水费117.70元”。 2005年12月7日,广州市中院驳回了丽江物业管理公司的诉讼请求,还要求管理费降至每平方米1.7元。 官司再次胜诉的消息,让这群平均年龄超过60岁的维权老人欢欣鼓舞。大伙商量着如何将喜讯传出去——然后,小区里举行了游行活动,鞭炮放了好久,还有舞狮子。 业委会选战 在官司进行的同时,维权老人也开始了另一项活动。由于丽江花园第三届业委会在2004年3月30日任期已满,在新一届业委会选举中取得一席之地,取得话语权,这是老人们的一致想法。 2005年5月1日,“丽江花园业主大会筹备组”正式宣告成立,并报番禺区国土房管局备案。筹备组一共11人,刘演发当选为组长。 这是一条更为艰难的路,老人们遇到了重重的阻挠。他们提前通知“丽江花园业主大会”在丽江花园桥下的业主活动中心召开,当业主到来时,却发现业主活动中心已经满目疮痍,天花板被敲掉,地板被撬开,地上到处堆着水泥和沙石。丽江花园物业管理公司称,活动中心要进行连续20天的封闭维修。 更困难的是选票的发放和回收——全部是老人们挨家挨户敲门得来。有业主对敲门的老人抛白眼:“住不起就搬出去吧。” 刘演发一笑置之。“我在潮州的老家有别墅、有一大片茶园,还和李嘉诚合作建过一个小学。今年光炒股就赚了一大笔,还会交不起这点管理费吗?我的保姆小张今年炒股都赚了100多万呢。” 在老人们筹备选举的同时,由物业管理公司主导的“丽江花园第三届业委会换届选举筹备组”也成立了,由5名原业委会委员、一名发展商代表及一名业主代表组成。筹备组制定的选举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时,有一条“参选者必须年满二十周岁且小于六十周岁”,这让老人们怒不可遏,“60岁以上就没有选举权吗?这是违反宪法的。” 后来,这一条被取消了,但另增一条“参选者不得在小区内参与过非法集会”。矛头再次针对了维权老人。“是否非法自有法律规定,不是他们说了算的。”刘演发说。 2005年9月12日,“丽江花园第三届业委会换届选举筹备组”公布了新一届业委会名单。两天后,经过各个小区老人们的奔走,老人们成立的“丽江花园业主大会筹备组”也拿出了自己的业委会名单,刘演发被推举为“民选业委会”主任,曾任辽宁阜新某化工厂厂长的杨为勤被推举为副主任。 之后,刘演发在半夜里接到威胁电话,让他“小心点”,还说他是“黑社会”。老人跟对方说,我是“老黑”,那你就是“小黑”了。“小黑,你是外地人吧,还是去找个好点的工作吧。” 杨为勤当选为副主任后,有一次在小区集会中上台发言。第二天,当他的妻子刘士玲走进工作的丽江花园卫生所时,接到一个通知:以后每周只需上两天班,月薪降为2000元。再过两周,她又接到被解雇的通知。 “这个卫生所是属于物管公司管理的,这件事也是他们操控的。他们开除我完全不合法。”至今还在打官司的刘士玲说。 蹊跷的物业公司续聘大会 虽然刘演发的官司胜诉,业主大会也如老人所愿,选出了一个“民选业委会”,但两个业委会并存的局面却一直持续至今,丽江花园的物业管理费也并没有降下来。 2006年4月18日,番禺区物价局下发了《关于规范番禺丽江花园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以下简称19号文件),文件中指出丽江花园“一费制”(即物业费、公摊费、代收代缴费等合并收取)的收费办法违反了有关规定,并要求丽江花园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整改,同时要求丽江物管公司“停止‘一费制’收费方式”。 丽江花园物管公司则认为,丽江花园的“一费制”是1997年广州市、番禺区物价局搞的改革试点,与政府指导价没有冲突,也不应因政府指导价而废止。如果要废止,政府也应单出文件宣布废止。丽江花园物管公司认为自己的名誉受到损害,遂将番禺区物价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该文件,并向物管公司道歉。番禺法院一审判决物管公司败诉。但物管公司依然不服,再次上诉。终审判决至今未下,收费还维持在原来的水平。 19号文件刚出台时,老人们大受鼓舞,但接下来他们发现,物管公司我行我素,管理费还是居高不下。对此,老人们开始了持续的上访。由于刘演发老人患有严重的气管堵塞,“连钟南山院士都说没办法”,业委会的日常事务便都落在杨为勤肩上。 杨为勤到省物价局上访,负责接待的人告诉他,如果管理公司不执行,可以让物价局申请由法院强制执行,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这属于番禺区物价局的管辖范围。来到区物价局,接待人员表示,和物管公司的官司尚未终审判决,没办法申请强制执行。 到头来白跑了一圈,本来就脾气火爆的杨为勤大为光火,“我就不信没有一个可以讨回公道的地方,再不行我还要到中央去上访。” 刘士玲刚听人描述了上访村,又听说有个维权老人曾被人推进河里差点溺水,赶紧对丈夫说:“以后出门可要小心点。” “我还会怕他们么?我们这些都是老干部、老党员和退休老教授,一辈子没做过什么亏心事,他们抓不到什么把柄的。要打我?我身子骨还硬着呢,他们不一定能打得过。”老杨大声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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