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农村宅基地乱搭建问题
出处:珠海特区报  日期:2008-03-31 09:02 【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一个是南屏镇镇委书记,一个是湾仔街道办事处主任,郑国良代表和谢建三代表不约而同地与别的人大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尽快制定农民宅基地报建政策的建议。谢建三说:“农民宅基地报建的问题拖了这么久,政府不能只堵不疏!”

原因:宅基地报建一停10年

据了解,从1998年起,我市停止农村村民的宅基地报建,目的是为了提高土地利用率,节约土地资源,加快城市化的进程,然而,这一停就是10年之久。

郑国良和谢建三对记者说,一方面是由于市的农村宅基地报建政策停止多年,而农村人口增多,存在正常的建房要求,有的村民旧房甚至已成危房,根本无法满足居住需要,需拆掉重建,但由于报建无门,只好悄悄地盖起新房。

二是利益驱动,主要是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旧村改造遍地开发,建筑多面积大可以获得更多的补偿;部分已无宅基地的农民,因利益驱使,置国家法律不顾,在国有用地、集体用地上大量抢建违章建筑,甚至将国有用地、集体用地公然作价卖给外来人口建起违章建筑,以谋取暴利。

三是存在攀比,由于违章抢建难以执法,村民之间互相攀比,不建的觉得吃亏,使得违章抢建风愈演愈烈。有合理理由的和不合法的混在一起,情况越来越复杂,越来越难以处理。

郑国良对记者说,如果说政府的初衷是要提高土地利用率,节约土地资源,不让农民建单家独户,要农民统一上楼,但为何没有出台任何鼓励农民上楼的优惠政策?不给具体鼓励农民上楼的优惠政策,那么农民不肯上楼实际上也没有能力上楼。而同时,在自家宅基上建房又不允许,问题的产生就不可避免。

结果:报建无门矛盾增大

郑国良说,现在违章抢建愈演愈烈,已完全处于失控状态,如里神前村和水涌坑村,违章建筑达几万平方米。既造成了社会新的不公平,又造成了许多建筑的安全隐患及邻里纠纷,同时大大增加了今后政府城市化改造的成本,也使政府应收而未能收取的地价款流失。而且那些悄悄建成的房屋缺乏统一规划、统一配套,外观不一、高低不等,有新房没新村。

“一拖十年,小孩子也长大了,一家几口住一屋,要娶老婆怎么办?有两个、三个男孩,那就更惨了!”郑国良说。

由于不能报建,给有正当理由的村民带来极大地不便,一但自行新建却又成了违章建筑。“我们做农民工作,总说快解决了快解决了,可说了那么久,还是没有解决。政府的诚信在哪里?不管同意不同意,都要给人家一个出路!”谢建三说。
建议:怎么样也要给个“说法”

两位代表认为,任何事情都必须要有法可依、有据可循, 不能看见违章建筑就清拆,只堵不疏是不行的,尽快制定一个关于宅基地报建的政策是当务之急。

谢建三提出,“疏”的方式是要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从解决村民的长远利益出发,尽快出台和完善村民住宅报建、审批、管理的相关政策或法规,满足村民的正常住房需求。郑国良则提出,市政府尽快制定鼓励农民上楼的优惠政策,让农民从中实实在在地得到好处。

在有政策的前提下,两位代表都认为,有法可依之后才可以保护遵纪守法的老百姓,该批准的就批准,该打击的不法行为要打击。

“我们一直在讲改革开放的成果要惠及老百姓。这些老百姓的地被征了,现在又不能修房,政府要想办法让他们安心。如果有疏解的办法,农民是绝对不会抢建乱建的。”郑国良说。

政府回应

统一规划建设配套完善的新村

国土管理部门:不再划新的宅基地是因为要鼓励村民“上楼”。根据市政府相关政策,今后不再划新的宅基地,而是在各村统一的生活留用地上统一规划,建设环境优美、配套完善的新村。对于新村建设在用地指标、报建优惠、以及对农民的补贴上都有考量,逐步把旧村整理出来统一开发,通过这种途径改善农民生活水平,并实现土地的集约利用。

珠海市规划局香洲分局:按照程序,村民们在得到国土部门的批准,拿到宅基地用地批准书后,才可以到规划部门申请报建。

目前,规划部门受理的村民报建单家独栋的私房不多,主要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四人以下单户人家宅基地报建面积限制在160平方米以内,而目前农村大多数村民住宅都建在2层至2层半,意味着面积基本上饱和,如果加层不仅会超过面积控制指标,也存在安全隐患。

按照珠海目前政策,对于主城区,鼓励村民尽量上楼;西部地区村民的宅基地建设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目前珠海都在做新农村规划,一方面解决村民用地问题,另一方面解决经济发展问题。

此外,按照省市城乡统筹发展要求,成大片的农村宅基地先要做好规划才行,规划主体在于区一级政府,市规划局技术支持。目前全市169个行政村等,现在已经开展80多个,已经完成20个村的新农村规划编制工作,计划今年内全部完成169个新农村的编制。 


新闻链接

我市9年前叫停村民住宅报建

我市农村的住房大多建于上世纪80年代,有些已成为危房。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子女长大,村民确有改善居住条件和增加住宅面积的实际需求;征地补偿政策落实不到位,村民面临就业和生活出路问题,不得不靠出租房屋收取租金维持生活,部分村民为非法获取征地补偿款,违法抢、加建;工业园区生活配套建设不足,周边村民和村股份公司受利益驱动,抢建住宅出租。

另外,我市现行政策规定,村民建房面积标准是每人40平方米,每户最多只准建240平方米,这是参照城市居民住房而定的标准,而村民住宅都是兼具劳动场所和生产工具堆放场所等多种功能,城镇居民标准确实不切农村的实际,缺乏可操作性。自1999年起,我市主城区范围内基本上停止了村民住宅报建。村民普遍无法办理合法的报建手续,已建的也无法补办。

场外连线

建议采取多种举措解决违建

记者电话连线了长期从事城市管理理论研究工作的专家和相关单位。有关专家认为,一方面相关部门对于违法建设,采取的是最无奈、最后置的“拆”的手段。大批的人力物力消耗在拆建上,造成执法成本的增加;另一方面村民花费家庭大部分收入建设起来的住房被强制拆除,血本无归,同样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也极易引发社会矛盾。

专家建议,解决农村违法建筑问题,首先从源头上疏通正常的报建渠道,增加政策的可操作性,满足村民的正常建房需求;其次是完善事前疏导、监督、预防措施,建立审批—管理—执法—整治统一的管理机制,增强国土、规划、建设、城中旧村改造、城管执法等多个部门的联动;区、镇(街)、社区(村股份公司)各级政府都要切实承担起积极宣传、正面引导、多方监控等职责; 按新的《珠海市城市规划条例》规定“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占用土地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占用土地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编辑:杰出良才]
回到顶部】【打 印】【��閉
相关新闻
 
热门新闻排行榜
热门评论排行榜
图片新闻推荐
 
免费在线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