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香洲区安全监督局获悉,香洲区首次对节日期间全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进行布点规划,全区10个镇街共设立7个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香洲区安监局提醒市民,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严禁出售烟花爆竹,一经发现,将依法从严处罚。 今年春节期间,我市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现象有所抬头,由于购买方便,市民可随处买到“魔术弹”、“地老鼠”、“冲天炮”等烟花爆竹,在小区、公园等禁止燃放区随意燃放,导致很多安全隐患。期间,香洲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专项行动,收缴非法经营烟花爆竹一批。 为加强香洲区烟花爆竹经营的安全监管,区安监局根据国家和珠海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对节日期间城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进行布点规划。其中在南屏镇、横琴镇、湾仔街道、前山街道辖区的烟花爆竹非禁放区共设6个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许可经营时间为每年农历十二月二十至正月十五。在城区情侣路生态家园靠海一侧的春节烟花爆竹公众燃放点附近设1个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许可经营时间为年三十晚7时至次日凌晨1时,年初一至年初三与正月十五晚7时至12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