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仙路3栋违法建筑自行拆除
出处:珠海特区报  日期:2008-04-18 01:36 【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4月16日,经过珠海市城管执法局等多部门的说服教育和沟通协调,珠海嘉济医院对其目前占有和使用的位于前山逸仙路108号的3栋历史遗留的违法建筑开始进行自行拆除,拆除时间将持续20天。

这3栋旧建筑物位于前山逸仙路108号珠海嘉济医院东南侧,系原珠海县前山公社卫生医院用房,后归市医药总公司所有。1994年,由于前山旧城改建和市政道路建设的需要,市政府同意医药总公司在服从城市规划调整用地的前提下,享受″拆一免二″的优惠政策,在调整后的用地上新建一座综合楼,但是,新综合楼建成后,由于种种原因,应拆的旧建筑物并未全部拆除。1996年,医药总公司与珠海嘉济医院在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联合对上述3栋应拆未拆的旧建筑物进行了改建扩建,2001年,医药总公司企业改制后,该建筑物由珠海嘉济医院使用至今。

2007年9月,市城管执法局从市国土局拆迁管理办公室手中接过该案后,在深入实地,充分调查掌握以上情况后,根据国家城市规划法和《珠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建筑物属违法改建扩建建筑物,依法做出了责令珠海嘉济医院在限期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的行政处罚。而该院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后,并未履行。

考虑到珠海嘉济医院成立至今已有十余年,为解决社会″看病难″的问题,做出了自己的努力,并在其他社会公益事业方面有所贡献,为创造更加和谐的执法环境,市城管执法局及街道办等单位多次与其负责人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希望其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自行搬迁、拆除违法建筑。近日,该院负责人终于认识到其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于4月16日起对其目前占有和使用的位于前山逸仙路108号的违法建筑开始进行自行拆除。    

[编辑:小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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