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打了两年 业委会赢了
出处:珠江晚报  日期:2008-04-23 01:49 【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备受关注的前山明珠新村物业管理处诉讼业主委员会一案,日前告一段落。前日,明珠新村业主委员会和金路物业拿到了市中院的终审判决,业委会再次胜诉。业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金路物业尽快从小区内撤出,以便让新的物业公司进驻。而金路物业负责人表示,他们会尊重法院的判决,但认为此判决的实际可操作性不强。

历程

“马拉松”官司业委会笑到最后

“业委会成立近三年来没干什么大事,基本上都耗在这场‘马拉松’官司上了。”前山明珠新村业主委员会副主任李岩向记者苦笑,但面前的这份终审判决,依然让他十分高兴。通过这份判决书,记者看到了小区业委会的整个维权历程。

2003年,金路物业接手明珠新村,开始对其进行物业管理。随后,金路物业将明珠新村和毗邻的福居花园小区整合为一个小区,取名“明珠福居”,实施共同管理。2004年4月,明珠新村业主向香洲区城管局提出成立业主大会要求,至2005年3月,该小区业委会在前山街道办备案。因对金路物业的管理不满,业委会成立之后,即提出解除金路物业的管理权,双方就此陷入僵局。2006年春,金路物业一纸诉状把业委会告上了法庭,对业委会的合法性、委员是否具备资格以及业主欠费等提出质疑。

经数次开庭,香洲区法院于2007年8月判决原告败诉。金路物业不服,提出上诉,市中院与日前做出终审判决,基本维持原判,并要求金路物业自收到判决书后十日内撤出明珠新村。

业委会

希望金路物业能尽快撤出

“能够赢下这场艰苦的官司不容易,许多小区的业主前来向我们取经,学习我们怎样成立业主委员会,以及怎样进行维权,也许这里面有很多借鉴意义。”李岩称。

他表示,之所以一定要解除金路物业的管理,主要是因为广大业主对其混乱的管理,以及员工的素质低下非常不满。“我们这曾经发生过保安殴打业主一事,如果这样下去,我们还哪来的安全感?”

李岩表示,希望金路物业能够尊重判决,在法定时间内撤出小区。至于是否会出现物业管理的真空,李岩称,他们早就做好了准备工作,只要金路一撤出,新的物业公司可以马上到位。

金路物业

终审判决可操作性不强

“我们会尊重法院的判决,但保留申诉的权利。”金路物业的董事长陈达优对记者表示。

陈达优表示,对于小区的管理,他们已经尽力,公司这几年陆续投入了几十万元,改善小区的园林绿化等硬件,小区业主有目共睹。

“即使我们尊重判决,现在问题的关键是,当年在政府有关部门的主持下,明珠新村和福居花园进行了整合,大家共用大门,很多方面业主已经习惯。我们可以立马不管明珠新村的卫生等,但还会对福居花园管理下去,这样在实际操作中,很多问题会逐步出现。”

[编辑:小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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