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有众多热心人帮助,罹患先天性心脏病的2岁女孩天天(化名)仍无法战胜病魔,最近,为感谢社会,其父母代女向市红十字会备案,表示愿捐献其遗体。但因我市还未完成相关立法工作,天天家长的愿望至今悬而未决。 替女捐献感恩社会 天天家乡在贵州,双亲在珠海打工谋生,她一出生就患上先天性心脏病。2007年,小女孩的遭遇得到市红十字会关注,为她筹集了2万多元的治疗费用。同一年,天天还被列入珠海“红十字救心行动”,准备接受筛选。 然而经过检查,医生却告知天天家人,孩子已错过最佳治疗期,贸然手术将有生命危险。经再三思量,天天父亲王先生作出了一个大胆决定:若女儿病逝,要把她的器官捐献给国家,移植给有需要的人,以报答社会恩情。并随后向市红会提出了女儿遗体捐献的申请。但据市红会副秘书长陈勇介绍,因为珠海有关遗体捐献管理条例仍在立法阶段,暂时还没有遗体、器官的处理依据,所以暂时只能让王先生为女儿登记备案。 遗体捐献有关条例需完善 据陈勇介绍,全国遗体及器官捐献都是通过红十字会牵头,珠海从2001年到现在,已经有35人在市红会登记备案。绝大多数是青年人,这些捐献人目前都还健在。但除了登记,目前志愿捐献器官者还无法签署志愿捐赠的有关协议,因为有关条款还要等立法后才能落实。如异地户籍遗体捐献问题,根据国家殡葬法律法规,遗体不能异地运输,户口取消要凭殡仪馆火化证明,并且涉及交通、公安等诸多部门,“没有专门的地方规章来理顺,遗体捐献很难付诸实践。”陈勇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