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安辞职后入室抢劫小区业主,潜逃近一年后终被捕。6月4日,该保安被香洲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娄某是河南杞县人,今年24岁。2007年3月,娄某到本市前山某小区做保安。同年5月,娄某与同在该小区做保安的院某、王某、翟某、段某(均已被判刑)辞去保安职务后,便商量抢劫小区的业主,并为此准备了砍刀、水果刀、匕首、塑料手枪等作案工具。 2007年5月28日21时许,被告人娄某伙同王某、段某、院某、翟某携带作案工具窜至该小区的一栋楼,看见某房的房门没关,便冲进房内,用绳捆住房内周某、晏某的手脚,并用封口胶封嘴,抢走现金人民币2280元、诺基亚3250型手机和索爱W810I型手机各一部及银行卡五张,随后又强迫周某、晏某讲出银行卡密码,然后从银行卡内取走人民币23000余元。据悉,周某、晏某是男女朋友关系,当晚俩人购买了冰箱等家用电器,商场的工人刚刚送完货离去,故俩人尚未关好房门,并由此被娄某等五人乘机进入屋内抢劫。 案发后,院某、王某、翟某、段某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并在随后被法院判处13年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被告人娄某在案发后潜逃至浙江温州,并在温州某饭店务工,今年年初潜逃回河南杞县老家,今年2月又潜逃至河南郑州某面馆务工。今年3月6日,公安民警在郑州某面馆被将被告人娄某抓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