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孤儿助养者无几民政局建议献爱心
出处:珠江晚报  日期:2008-06-11 10:16 【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国家民政部近期发布《关于汶川大地震“三孤”人员救助安置的意见》规定,对于确定身份的孤儿,可采取亲属监护、家庭收养、社会助养等多种方式,对地震孤儿进行长期安置。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目前珠海已有近900个家庭和个人登记收养地震孤儿。与此形成鲜明反差的是:明确登记表示助养地震孤儿者却寥寥无几。

大部分家庭选择收养方式

记者了解到,大部分家庭对地震孤儿选择收养的方式。“有意向助养的个人和企业不到10个”,市民政局负责接受咨询登记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记者在登记簿上看到,在登记收养的人士中,不少人希望能领养女孩,还有不少人希望能够领养到5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孤儿。民政局工作人员也表示,市民“附加条件”较多,由此也增加了收养的难度。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无论选择收养还是助养的方式,都是善举的体现,将尊重市民个人意愿。总体来说,家庭收养方式优于福利院收养,但对收养人的要求较高,现实生活中就发生过收养人由于被收养人健康状况、性格缺陷等原因,而将其“退回”福利院的例子,这对被收养人来说无疑是“第二次伤害”。因此,除了满腔热情外,抚养人的抚养能力、教育方式等也是不可缺少的。

可通过多种形式奉献爱心

“收养孤儿的法律后果是,收养手续完成后,被收养人将取得与收养人亲生子女相同的法律地位,享有与亲身子女相同的权利和义务。”珠海市消委会律师团律师林叔权提醒市民收养需要慎重。他解释说,助养不会产生法律上的亲属关系,它相当于有固定对象和固定用途的捐赠行为。他建议,个人或企业在选择助养时,应签订助养协议,以规范助养行为。

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灾区究竟有多少儿童需要助养,情况还未明确。助养的相关具体政策,譬如对主管部门、监督机构等规定也尚未出台。他表示,在法律政策明确规定的情况下,爱心人士可通过多种渠道奉献自己的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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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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