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镜新一街22户单车房功能改变用作经营农贸杂货,6月11日被市城管执法局翠香中队和供电部门实施停电处理后,但各户均未改正行为。6月16日上午,翠香中队联合供水部门对上述22户单车房进行停水处理。 经了解,翠香中队于5月初调查发现,镜新一街(三小附近)41号、48号、50号一楼建筑物原使用功能为单车房,很多业主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将其改为商业用途,并改变了房屋的外立面,业主将其改建的单车房出租或自行使用,商铺经营者为了自身利益,纷纷超出营业执照范围经营蔬菜、肉类等农贸杂货,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群众投诉强烈。 为促使各业主自行改正违法行为,翠香中队在调查取证完成后,向各业主发出通告,请各业主于2008年5月20日前自行恢复原使用功能和建筑物原状。由于各业主未在限期前自行改正,6月11日下午3时,翠香中队联合供电部门对上述22户单车房进行停电处理。6月15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上述各户均未改正,翠香中队遂于昨日联合供水部门对上述22户单车房进行停水处理,直至各业主自行将单车房恢复原使用功能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