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2006年至2007年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等级评价情况的通报》,我市继续保持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一等管理水平。这是2003年以来,我市已连续四次(五年)被评为全国实施畅通工程一等管理水平城市。 昨天,记者从珠海市交警支队获悉,2006年、2007年,全国实施“畅通工程”并参加评价的城市(含2006年GDP300亿元以上县级市、县)共有346个,其中由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等级的城市50个,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建设部门确定等级的城市296个。珠海是其中一个由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评定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保持一等管理水平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