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袋产品不标明生产执行标准,不合格!生产厂家不详,不能卖!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用于购物的塑料袋厚度、标准编号、生产厂家等相关信息必须标注清楚。记者昨日随质监局走访珠海几家生产企业,发现塑料袋厚度基本达标,但有部分产品标识不全、有误;记者走访看到的在售塑料袋,有三成存在同样问题。 [走访]商家不知塑料袋规范 限塑令下,商场、超市内的塑料袋都名正言顺地有了身价。这些塑料袋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呢?记者了解到,国家颁布了三项塑料袋国家标准,其中强制性标准中规定塑料袋的厚度不能小于0.025毫米;塑料袋必须有环保声明、警告语和安全性说明等;同时塑料袋上必须标明承重量、规格、生产厂家等信息。 记者昨日走访市场发现,超市、商场塑料袋标识齐全,而农贸市场、小摊档在售塑料袋有三成不合格。昨日下午4时许,在拱北市场,记者看到斗门创X胶袋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种黄色塑料袋上,既没有标明产品厚度和规格,也没有产品执行标准。在A+连锁超市里,超市售价为0.1元/个的塑料袋上,也没有标示其承重量和厚度。相关工作人员称并不清楚塑料袋上要标示哪些具体信息,“都是直接向厂家下订单,然后拿回来使用。”在一些塑料袋批发店内,前山一家企业生产的塑料袋同样标识不全。据不完全统计,市场上在售的近10种塑料袋,标注不合格的占三成。 [质监局]不合格厂家须整改 昨日和前日,记者随珠海市质监局质量科工作人员,走访了几家塑料袋生产企业。前日上午10时许,在前山镇东坑村的一家塑料袋生产厂房内,记者看到原辅料的厚度已经达标,并按照国家标准标明了相关信息,但仍然存在标注不规范的地方。 据质量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塑料袋上应该标明国家执行标准,而“符合国家标准号”之类的说法有误,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企业进行整改。随后在沥溪的一家塑料包装制品厂内,执法人员也发现产品包装上标注不详。“具体的标识方法,都应该按照国家的强制性标准来执行,否则不符合规范。目前已经责令不合格企业进行整改,近期还将对塑料袋产品进行抽检,督促企业进行规范化生产。至于市场上在售的标注不合格塑料袋,应该由工商部门进行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