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录中考生不得再择校
出处:南方都市报  日期:2008-07-11 08:44 【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中考首批分数线昨天出炉,择校分数也随之公布。记者昨日从市招考办了解到,今年择校费的收取仍维持往年的标准,招生办相关负责人特别提醒,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择同一批次的其他学校。明天下午5:00起,考生可在珠海招考网上查询录取情况。

市教育局招考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择同一批次的其他学校。例如,一位总分为612分的考生,填报志愿时第一志愿为市一中,第二志愿为市二中,择校志愿为市一中。按照公布的分数线录取,该考生同时达到了市二中的正取分数线和市一中的择校生分数线,按照录取原则,该生最后被市二中录取为正取生,不得择校选择市一中。该负责人表示,若该考生不去录取学校报道注册,则被视为放弃今年的录取资格。

按规定招生学校在完成招生任务后,可按招生委员会下达的择校生指标招收择校生,省一级学校可按招生计划的20%招收,其他学校可按招生计划的10%招收。为保证招生质量,普通高中只能从参加今年中考的考生中择优录取;中等职业学校要优先录取参加中考学生。择校生需缴纳一定的择校费。今年择校费仍维持往年标准,普通高中省一级3万元,市一级2.5万元,一般2万元。职业高中国家级1.95万元,省市级1.5万元,一般1.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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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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