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珠海市质监局组织人员对市区部分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对塑料购物袋的两个国家标准的执行情况、是否生产和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是否按规定加贴(印)合格塑料袋产品标志等情况进行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能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但也有个别厂家生产的购物袋存在标注不全、不规范等问题。针对检查存在的问题,检查人员对企业就“限塑令”和两个国家标准的内容进行了宣传,督促企业生产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塑料购物袋,并要求企业生产的购物袋必须在达到标准规定后方可销售,禁止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出厂销售。 珠海市质监局将继续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及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对塑料袋产品进行抽检,督促企业进行规范生产。对违规在2008年6月1日后继续生产超薄塑料购物袋的,或不按规定加贴(印)合格塑料购物袋产品标志的,以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将依法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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