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上午,斗门区人民法院召开公判大会,对被提起公诉的林剑伟等10人公开宣判。
今年1月5日至18日间,被告林剑伟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两次向吸毒人员卢某贩卖净重约0.01克的海洛因。1月25日夜,林剑伟被捕时身上也携带有毒品。斗门区法院判处被告人林剑伟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