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亿美元以下外资项目放权审批 | 市外经贸局称,此举在全省尚属首次
本报讯 记者种筱娜 实习生郝秋报道:一张张盖好市外经贸局公章的空白批文昨日被正式发给市高新区和高栏港经济区。从今天起,这两个区就可以用这些批文自主审批区内投资总额1亿美元以下的外资项目。据了解,下放如此高限额的外资项目审批权,在全省尚属首次。
昨天下午,市外经贸局举行委托行政权签字仪式,委托珠海高新区和高栏港经济区对区内投资总额1亿美元以下(不含1亿美元)的外商投资鼓励类、允许类新设项目及上述项目涉及的合同、章程变更的审批。同时,还委托这两个区进行区内外资管理。
“这是区镇合一后,我们与市直有关部门签订的第一份行政管理权下放的协议。”珠海高新区和高栏港经济区有关负责人同时表示:“这是市外经贸局落实市委、市政府授权珠海高新区、高栏港经济区享受市一级审批权的职能,支持园区发展的生动表现。”
今年上半年,高栏港经济区实际引进外资占全市四分之一强,外资审批权的下放为经济区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吴爱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以前由于距离市区远,有时候到市外经贸局拿些资料、盖个章都要来回几次,很不方便,耽误了不少事,授权后则可以省去这些繁琐的过程;更重要的是,授权以后我们将有更多的自主性,项目来了,哪些我们可以批,哪些不可以批,都可以在投资者面前做到‘讲’和‘做’一致,这将大大增加投资者的信心。”
市外经贸局局长颜洪表示,外资审批行政管理权的下放不仅是响应市委、市政府简政放权的号召,使珠海高新区与高栏港经济区更高效地引进外资,为外商服务,也使市外经贸局从繁琐的日常事务中脱身,集中精力为各区、各功能区及大项目提供服务,充分利用自身在信息等方面的优势,结合欧美、日本等地的产业布局招商引资。
“目前能够下放的权利,我们全都下放了。”颜洪说:“接下来我们将向国家商务部、省外经贸厅等有关部门申请,争取加工贸易审批权早日下放。”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