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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志愿者身份营利将被注销资格
出处: 珠江晚报  日期: 2007-11-09 09:57  【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通过审议

本报讯(记者梁翠华)昨日,在珠海召开的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会议顺利结束,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首次为志愿者服务设立了明确的奖励办法。据了解,这是我国首次对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作出明确规范。

据介绍,《办法》明确规定,在服务过程中未履行志愿服务义务,利用志愿者的身份从事营利性或非法活动的注册红十字志愿者,将由其所在红十字会志愿服务组织注销其志愿者资格。为激励红十字志愿者的服务热情,《办法》还首次为志愿者服务设立了明确的奖励办法:根据志愿者服务时间和贡献,设立一星至五星级志愿者奖励和终生志愿者奖励。志愿服务时间超过十年且累计时间超过1500小时,或累计时间超过3000小时的志愿者为终生志愿者,将获得中国红十字会颁发的红十字勋章。

[编辑:Sa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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