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花园17栋楼正在装修,希望记者前去采访。记者经现场调查,发现该栋楼“房中房”仍未得到彻底改观,有关业主称:“希望相关部门能联合加大力度整治,解决居民反映较大的问题。” “房中房”现象仍存 记者来到新市花园17栋楼下,听到楼上传来嘭嘭的敲墙声。许多装修工人正在二三楼忙活着,楼道里满是刺眼呛鼻的泥沙灰尘。在三楼,一位工人说:“我们把原来的房间打掉,重新装修,四楼以上的楼层都装修好了。” 记者来到四楼,看到这里的房间确实装修一新。新市花园管理处黄先生说:“二三楼的装修单位没有按照原来房子的图纸进行改正,四、五、六、七楼虽然改了,但仍然是多个房间,改变了原来房子四室两卫的格局。” 市行政执法局拱北中队龙队长说:“我们去年就对该楼进行立案查处了。目前还会跟进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一律要改好。” 新市花园管理处有关人员表示,他们这里人员进出频繁,物业管理的难度较大,该公司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来保证小区的安全。同时,“房中房”使得不少硬件设施的使用率变得越来越高,由此产生的损失肯定由业委会和物业公司承担,这无疑增加了管理成本。 加大执法力度查处 记者在该花园调查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单元房被分成A、B、C、D、E五个小房,屋内通风条件较差,这些小房间用砖、水泥间隔,经过简单装修后打着“单身公寓”的招牌出租。 年届六旬的张先生说:“新市花园突然冒出那么多‘单身公寓’,这些房子是否报建,不得而知。” 拱北公安分局有关人员说:“‘房中房’现象带来了较大的治安隐患,房内人员庞杂,素质参差不齐,男女合租,这些都较容易导致盗窃、抢劫等刑事案件的发生。由于人口密度较大,导致用水、用电、用气的频率较高,容易引发火灾、煤气泄漏等安全事故。” 律师谭环宇认为,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及目前的治安处罚条例、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物权法等等,都为小区管理提供了依据。“房中房”屡禁不绝的根源,对于房东而言,是有法不依;对于房产管理部门而言,是执法不严。“如果‘房中房’不能依靠经济主体的道德约束力而被遏制,那么政府作为第三方理应以行政权力加以扭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