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日前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自行拆除了自己搭建在翠前北路二街的一处违法建筑物。
去年6月,该公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翠前北路二街搭建了一处2800平方米的临时建筑物,用于废品收购等。城管人员发现后不厌其烦地上门对其进行说服教育,要求其拆除违法建筑,并派发了“强拆”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