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金湾区行政执法部门为了配合我市的重大市政工程建设——机场路的改建工程,对影响工程进度的违章建筑进行了清理拆除。
该违章建筑位于机场路清湾路段旁,2001年5月经市三灶管理区土地规划管理办公室批准建设,批准有效期到2006年6月2日,使用期满后业主没有按规定进行拆除,至今还在住人,严重影响了机场路改造工程的施工,有关部门多次与业主进行商议拆除,但是业主提出巨额的赔偿要求,拒绝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经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对该业主做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自行拆除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