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力士发布时得知,周杰伦和莫文蔚做了代言。 很多人认为,两位明星和雅力士很搭配,我认同,因为两位明星都深受现今年轻人的喜爱,与雅力士的定位吻合。 很多人认为,广丰很大手笔很浪费,我不认同。据悉两位的代言费相加高达1千多万元,但周一人就过八位数,而雅力士今年的销售计划是3.5万辆,也就是说,如果雅力士能完成销量任务,周杰伦和莫文蔚平摊到每辆车上的代言费可能不足五百块,也就是说,只要把雅力士的价格定高500块人民币就能在年内收回代言费了。 很多人也认为,以周杰伦和莫文蔚目前的知名度,能为雅力士带来很大的销量提升,我不认同。越是价高耐用的消费品,消费者的消费心里越是理性,而汽车作为仅次于房子的大宗消费,不可能因为自己喜欢的明星产生一时的冲动。这与一般的快速消费品不一样,同样是可乐,如果我喜欢的明星有代言其中的一种,我一定会选那种,因为这是几块钱的事,而且两样商品的代替性很强。 上述已经凸显了明星代言汽车的几大问题,需不需要?值不值得?有没有效? 毫无疑问,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时代,商品要得到更多消费者的青睐,就必须要宣传,让更多消费者认识你的商品。最好的办法无疑就是让大众偶像帮你宣传,作为有名望的优质的公众人物,必然是具备很大的群众基础和趋于完美的个人形象。所以,请明星来代言商品,不但能提高商品的知名度和品牌形象,如果搭配适当,还能很好地传播商品的客户诉求及其品牌内涵,对提升商品的品牌附加值也会有很大的帮助。 至于值不值得这个问题就很难说清了,不能单从企业的花费多少来衡量,如果有效,上亿元也值,如果没效,再少也是浪费。怎样才是有效的,值得的呢?衡量的基本标准几乎是销量,但如果按这个标准,成功的例子又很少,孙燕姿与威姿、宾悦与陈道明、泰格•伍兹与别克林荫大道、刘翔与千里马,最夸张的还有舒马赫与派力奥,这里面好像就只有千里马真正火了一把,但当时刘翔还为走红,走红后也没代言千里马了,效果要大打折扣。这些例子都说明了明星代言不能在短期内带来销量增长,这由汽车的行业特性决定。 尽管周杰伦红翻天,也不能在短期内为雅力士带来销量的明显增长,死心塌地痴恋周杰伦的粉丝是那些学生,而不是真正有能力买得起雅力士的消费者。本人也十分喜欢听周杰伦的歌,但买车就不一定选雅力士。这道理很简单,估计丰田也不会不懂,但他们还是重金聘请周杰伦来做代言了,同是请明星代言,有的就是为了促销,有的却是为建立品牌形象,准确传递品牌的内涵,构造一种有自我特色的品牌文化,培养客户的忠诚度,这就是营销境界的不同。 喜欢周杰伦的年轻群体非常大,可能他们大多数还买不起雅力士,但可能几年后都买得起,如果从雅力士上市开始就能与潜在客户有良好的沟通,让他们接受认同并享受其品牌文化,不仅是雅力士,他们将来还可能是卡罗拉、凯美瑞的客户,其客户忠诚度就逐渐被培养起来,而代言的明星则在此过程中起到关键的作用。有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是成龙与三菱,尽管三菱近年的销售并不好,但喜欢运动的成龙让全球的消费者基本都接受和认可三菱的运动品牌文化,三菱品牌也因此有非常大的价值。 可见,汽车明星代言需要一种更高的营销境界,而不是简单的“促销”,周杰伦很红,与雅力士很“搭”,但丰田的醉翁之意不在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