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陈辉陪同居女的两个妹妹去看病途中手机遭抢,竟因此残杀这两个未成年女孩,并将她们的财物洗劫一空。“不要再说了,我受不了了,判我死刑吧。” 昨天上午,因涉嫌抢劫罪在广州中院出庭受审的青年男子陈辉狂躁地打断了公诉人的举证。 今年20多岁的陈辉在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居住四五年了。2007年7月28日,陈辉陪“老婆”(没办理结婚登记)的表妹贾某去医院看病,同行的还有“老婆”的亲妹妹高某。路上陈辉的手机被摩托车搭客仔抢去。陈辉事后供述,他的摩托车两个月前被偷,“老婆”已经怀孕8个多月,本来想把手机卖了筹钱生孩子。他看着身后的两个“小姨”,想到她们刚发了工资,身上应该有钱。其“小姨”贾某和高某遇害时,一个15岁,一个16岁。 昨天庭审后,法庭考虑重新对陈辉进行精神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