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市的决定
出处:珠海特区报  日期:2008-06-23 09:32 【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四、推进生态城市建设,夯实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科学发展的环境基础

(一)突出规划的龙头地位,形成富有魅力和特色的城市形态。加紧修编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城乡全覆盖的规划体系,科学引导城市发展。坚持全市一盘棋,统筹东西部发展,构建两大板块、组团发展的城市格局。东部板块包括主城区以及唐家湾、横琴、万山群岛等组团,西部板块包括西部中心城区和若干城市组团。科学确定主体功能区,作为全市开发建设的基本依据。合理划分适宜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确定不同的产业发展方向,实施分类考核,建立补偿平衡机制。打造城市特色风貌,东部突出山、海、城有机统一的城市特色,强化山海相拥、陆岛相望的滨海花园城市风貌;西部充分利用水网纵横、沙田连片的水乡特色,形成滨江田园城市风貌。

(二)按照宜居宜业城市目标,全面提升城市建设水平。树立适度开发理念,强化对区域开发强度的综合平衡和控制。坚持绿色发展,保护自然地形和生态植被。不断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水平,加强植物选育,大力发展立体绿化。加快推行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绿色建筑,打造环境优美、功能完备、适宜人居的绿色建筑示范城区。树立精品意识,精心设计城市道路、广场、标志性景观等,提升实现城市绿化、美化水平,逐步实现城市景观设计的艺术化。精心组织住宅开发、街巷整治、旧村改造,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打造精品建筑和建筑组群,彰显城市个性和特色。创新城市开发模式,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建设。

(三)切实加强城市综合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明确市、区、镇(街道)和社区的责权利,构建专业管理相对集中、综合管理重心下移的城市管理格局。实施网格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提高城市管理快速反应能力,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效能。创新城市管理手段,全面提升城市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水平。加强城市建筑和市政设施管理,建立定期维护、修复和翻新机制。推进城市安全基础设施的改造,加快城市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提高应对自然灾害能力。进一步提高市容环境质量。

(四)严格保护环境,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按照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的要求,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把保持蓝天白云、青山绿水作为一条不可突破的“底线”。严格保护山体、水体、岸线、湿地、红树林等自然生态景观,依法严格控制乱挖沙挖山取土。严格控制海、河沿岸规划,严禁遮山挡海项目,依法惩处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着力推进节能减排,提高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严格产业项目的节能、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能耗项目。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逐步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节约型增长方式。加快建设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推行环境认证体系标准,提升环境竞争力。

(五)严格控制土地资源,提高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管住总量、集约高效的原则,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强化城市总体规划、产业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效衔接,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建立土地资源管理和节约集约用地共同责任机制,严格规范土地出让,大力盘活存量、闲置土地,加快主城区旧工业区用地的改造,加强土地储备。鼓励工业项目提高投资强度和集约用地,提高单位用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探索土地资源产业化、土地资产资本化、土地资本证券化的投融资机制,促进社会资本参与土地一级开发。

五、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夯实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科学发展的社会基础

(一)提高社会事业发展水平,进一步改善民生。坚持以人为本,把关注民生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改善民生。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中高等职业教育,办好普通高等教育。健全最低生活保障、住房保障、养老保障、就业保障和医疗保障五大体系建设,确保人民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真正得益,共享发展成果。调节收入分配,努力缩小东部与西部、城市居民与农渔民以及不同阶层居民之间收入的差距,着力解决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问题,全面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的的公共财政体系,突出社会事业的公益性、公平性和共享性。进一步完善市、区财政体制,明确各级政府的财权与事权责任,确保财政支出重点投向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基本社会保障、公共就业服务、环境保护、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社会事业。增加对西部地区以及海岛地区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投入,逐步缩小西部与东部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

(三)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高城市文化软实力。加强历史人文资源和民间文化资源的发掘、保护和利用,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增强城市独特魅力。结合区域优势、产业基础、人文环境,把文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历史人文资源转化为创意资源,把城市特色转化为创意优势,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打造成为支柱产业之一。积极推进城市标志性文化设施建设。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四)培育生态文明意识,倡导健康科学文明的消费模式。把生态文明意识上升为全民共识,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载体,着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建立完善的生态教育机制,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绿色产业、绿色消费、生态城市、生态人居环境等生态文明建设的科普知识,大力开展全民生态健康运动。制定珠海特色的生态型消费规范,提倡节约型消费。转变消费观念,引导单位和公众优先采购绿色产品,减少使用一次性产品,在全社会形成绿色消费风尚。推行公交优先,发展绿色出行方式。

(五)弘扬创业精神,增强社会活力。以创业带动就业、带动人口素质提高。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政府引导,更新就业观念,弘扬创业精神,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引导激励更多的劳动者投入创业行列。广泛开展创业培训,提升劳动者创业能力,努力为创业者营造宽松的创业环境,形成鼓励创业、支持创业、全民创业的浓厚氛围。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的就业制度和劳动力市场,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扩大就业规模,为城乡劳动者创造平等就业和创业机会。

(六)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综合素质。以城市发展规划和功能定位为先导,合理确立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总量目标。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努力稳定低生育水平,切实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改变依靠大规模使用劳动力推动经济发展的传统模式,以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带动人口结构优化和人口素质提高。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科学规划人口规模和密度,实现人口在城乡、区域之间合理分布。东部地区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保持合理的人口规模,西部地区有序推进新城建设,引导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增强对人口的承接和吸纳功能。

(七)积极推动先行先试,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全面推进社会领域的各项改革。借鉴香港社会管理经验,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法规政策,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自治管理中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和促进社会公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改革试点,逐步将可由社会组织承担的事务委托给各类社会组织。完善基层事务的民主决策和公共服务机制。强化基层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育社会信任。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进一步促进公民教育、就业、医疗、社保等社会福利的社会化服务。

(八)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平安珠海。坚持一手抓加快发展,一手抓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秩序,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营造公平诚信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统筹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妥善处理不同形式的社会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协调解决好群众现实利益问题。运用法律手段,依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突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问题。增强全民危机意识,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和药品市场监管,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加强和改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六、推进体制机制建设,夯实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科学发展的制度基础

(一)完善领导体制,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正确认识和处理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和审判、检察机关以及人民团体的关系,统筹各方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发挥作用,支持各方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形成既独立负责,又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党委要集中精力谋大事、管全局、抓关键,着力完善决策规则和程序,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保证决策和决策实施符合客观规律和人民利益。

(二)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切实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不断提高议事能力、立法质量和监督力度。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规范城市社区居委会直选,完善农村村民自治组织建设,推进企业民主管理。

(三)充分发挥立法权优势,提高依法治市水平。充分行使全国人大授予的特区立法权和较大市立法权,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开展立法工作,提高立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切实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操作性。强化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大力推进公正司法,落实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制度,提高司法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强化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力度;加强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畅通各种监督渠道。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倡导公民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四)按照规范、高效、廉洁要求,推动政府管理体制创新。认真谋划、积极有序推进机构改革,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具有地方特色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组织结构。完善市区两级管理体制,合理配置行政资源。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压缩审批环节,加快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加大机构整合力度,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着力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的问题,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考核机制,把绩效考评结果作为评价各级机关及其领导班子、工作人员的重要依据。

(五)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增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坚持和完善各级党委常委会向全会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积极探索党代会闭会期间党代表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和形式,坚持和完善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的票决制。扩大干部工作民主,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科学性和真实性。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建立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使珠海成为高素质人才的聚集地。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创新活动方式,努力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市,是新时期省委赋予珠海的光荣使命,也是全市人民的热切期望。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团结一心,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实现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市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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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杰出良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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