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生活方式,不仅是一种思想和观念,同时也是一个过程,是一个体现在全民社会行为中的过程。在现代环保实践中,政府、企业、公众不仅是环境权益、环境利益的相互博弈者,更应该是环保生活的共同建设者。 规范政府企业公民环境行为 陈光荣表示,规范政府、企业、公民三者之间的环境行为,是建设环保生活的重要内容。对政府来说,关键在于确立绿色发展理念,选择绿色发展模式,绝不能搞短期繁荣而牺牲环境和资源,要了金山银山,毁了绿水青山,伤了人们的健康;其次要在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各个领域惩恶扬善,加大环保执法力度,维护公众的环境利益;再次要通过法律、制度、宣传、教育等手段倡导生态文明,约束不利于环境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同时要率先垂范,大力推行政府绿色采购,使之成为提高企业环保理念,提升公民环保意识,加快绿色消费市场形成的重要力量。对于企业来说,一方面要做清洁生产、循环生产的倡导者和实践者,同时要承担起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在生产中要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为子孙后代留下继续发展的空间和余地。 “作为一个负责任的企业,对环境友好内涵的诠释没有终点,对环境友好责任的履行永无止境。”珠海醋酸纤维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军表示,在一个生态文明时代,让生产方式更环保,是企业不懈的追求。 公众广泛参与是重要法宝 陈光荣表示,生态意识是生态文明和环保生活方式的支撑,公民生态意识缺乏是生态环境悲剧的深层次根源。因此,建设环保生活,必须采取措施,花更大的力气使生态意识成为全社会的主流意识,为环境保护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奠定基础。 “我们应大力摆脱目前环境保护中‘政府唱独角戏’的窘境,广泛动员公众、第三方部门参与环境保护。”赵细康说,公众的广泛参与是发达国家和地区环境保护取得成效的一个重要法宝,公众参与也是构成强大社会舆论压力的重要源泉。公众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一方面唤醒了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提高了全社会对环境保护的关注度,全社会形成了一种保护环境的舆论氛围;另一方面,公众的参与可以使政策更顺利地得以推行,同时也对企业构成了极大的威慑力。 北理工珠海分校教授陈坤林认为,要发挥民间组织的作用,成为政府和市民之间互动的桥梁。 |